发布时间:2018-04-05 20:02:49 阅读次数:
四、招生专业及计划:我校 2018 年专升本招生计划,专业名称
及招生范围如下:
专业名称 |
学制 |
科类 |
计划数 |
考试 科目 |
招生范围 |
备注 |
护理学 |
三年 |
医学 |
120 |
英语(不含听力)、 专业课(人体解剖 学、生理学合卷) |
《 高 职 高 专 专业目录》中 医 药 卫 生 类 所属各专业 |
其 中 2 名 计 划 单 列 用 于 退 役 士兵 |
五、办学地址
护理学:翡翠路校区(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 15 号)
六、培养模式与待遇
“专升本”考生通过相应的入学考试升入我校本科专业,按 照本科阶段教学培养方案,学习 3 年,完成本科阶段学历教育, 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与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在校生同等待遇。“专 升本”学生学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,符合学校毕业 条件的,发给相应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。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, 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。
七、报名
(一)报名条件
1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
2.身体健康,体检参照教育部、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制定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中的体检标准;
3.安徽省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(专科)层次毕业生;
4.高职(专科)学生在校保留学籍入伍并退役的 2018 届应
届专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的,实行计划单列(报考专业须符合招生 范围,详见专业招生计划)。
5.入伍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护理高职(专科)应届或 往届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我校护理学专升本专业。
(二)考生网上信息填报
2018 年报考我校专升本的考生采用网上信息填报的模式, 由高职专科层次应届毕业生毕业院校负责通知、采集、审核考生 基本信息(包括退役的应届专科毕业生),考生填报、毕业院校 采集审核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17 日至 4 月 20 日。
考生毕业院校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联网读取考生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,同时使用摄像头联网采像。毕业学校在 录入考生毕业专业、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后打印考生报名信息 表。身份证采集方式为“录入”的考生,需在报名信息表骑照片 加盖毕业院校公章,凭此表及其他身份证明(临时身份证等)到 我校进行资格复审。
(三)报名
考生(含退役的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)持由毕业院校通过报 名系统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表,填写报考我校专业等信息,签名 后携带身份证原件(退役的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还需携带退伍证 原件及复印件)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到我校梅山路校区(合肥市 梅山路 81 号)新行政楼三楼 310 室进行资格复审、缴费;荣立 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(专科)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
(立功授奖证书、授奖命令、退伍证和民政部门证明等)原件、 复印件参加复审(应届生)及报名(往届生)。
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缴费(120 元/生)。缴费后考生本人 请于 5 月 12 日(8:00- 12:00,14:30-17:30)至我校梅山路
校区(合肥市梅山路 81 号)新行政楼三楼 310 室凭身份证领取
准考证。
八、考试
(一)考试科目
护理学“专升本”考试科目为两门,分别为英语和专业课
(人体解剖学、生理学合卷),每门科目总分 150 分。
(二)考试时间
考试时间
5 月 13 日 |
上午
9:00—11:00 |
下午
14:30—16:30 |
考试科目 |
英语 |
专业课(人体解剖
学、生理学合卷) |
(三)考试地点
考点设在安徽医科大学梅山路校区(合肥市梅山路 81 号), 具体考场安排另行通知。
九、录取
1.“专升本”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,在学校纪检监察 部门的全程监督下组织实施,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网站公示一 周后,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。拟录取时间 为 5 月中旬。
2.录取原则:实行“学校负责、考试院监督”的录取体制。德智 体全面考核,择优录取;公平竞争,公正选拔。我校根据考生成 绩情况,按计划数与专业合格生源数不超过 1:2 的比例确定每 门考试科目最低资格线(不低于 50 分),再根据考生两门科目总成绩按 1:1 划定专业录取总分控制线。在合格考生中(即考生达
考试科目最低资格线和总分控制线),根据考生两门科目总成绩
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,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者。
3.录取期间计划调整:根据合格考生(考生达考试科目最低资格 线及总分控制线)人数及分数,结合学校实际,向省教育厅申 请增减计划。
4.其他事项:因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而产生的缺额,我校不 再进行递补录取。根据录取考生名单,学校将按照规定发放新生
《录取通知书》并及时寄发考生本人。
十、有关政策规定
1、根据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 改革试点方案(试行)的通知》(皖招办[2014]2 号)有关政 策,获得我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 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 及以上的护理专业高职(专科)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护理学专升 本专业的,需在 4 月 17 日-20 日参加网上信息填报,并于 4 月 23 日携带上述比赛获奖原件、复印件来我校梅山路校区新行政楼三 楼 310 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,审查通过的可以不参加考试,经我 校面试通过后可直接录取(面试方案另行公布,面试时间和地点 另行通知)。
2、退役的应届专科毕业生报考我校专升本,经网上信息填 报、资格审查、考试后,在达到每门考试科目最低资格线和总 分控制线的合格考生中,在单列计划中按总分排序从高到低录 取。入伍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护理高职(专科)应届或往 届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我校护理学专升本专业。录取办法按照《教
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》(教
学厅〔2015〕3 号)及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好大学生入 伍正常的通知》(皖教学[2016]3 号)的规定执行。 十一、新生资格复查
新生入学后,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认真复查,对
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、违纪舞弊行为的,取消考生入学资格, 并上报省教育厅按照规定处理。考生报到时不能提供高职(专 科)毕业证书,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考生,不得办理入 学手续,其入学资格无效。
十二、颁发证书
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,成绩合格,由学 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。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 容须填写“在本校××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”,学习时间按进 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。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 予相应学士学位。
十三、学费标准
按照安徽省物价局、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 准执行。收费标准如有变更,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标准 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