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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医科大学2018年普高专升本招生章程

发布时间:2018-04-05 20:02:49 阅读次数:

一、学校全称:安徽医科大学 
二、办学层次:本科
三、办学类型:公办普通本科高校

四、招生专业及计划:我 2018 年专升本招生计划,专业名

 

及招生范围如下:

 

 

专业名称

学制

科类

计划数

考试 科目

招生范围

 

备注

 

 

护理学

 

 

三年

 

 

医学

 

 

120

(不含听力)、

学、生理学合卷)

    

专业目录

    

所属各专业

  2   划 单    退 役 士兵

五、办学地址

护理学:翡翠路校区(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 15 号)

 

六、培养模式与待遇

“专升本考生通过相应的入学考试升入我校本科专业 照本科阶段教学培养方案,学习 3 年,完成本科阶段学历教育, 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与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在校生同等待遇。“专 升本学生学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符合学校毕业 条件的,发给相应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。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, 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。

七、报名

(一)报名条件

1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

2.身体健康,体检参照教育部、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 制定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中的体检标准;

3.安徽省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(专科)层次毕业生


4.高职(专科)学生在校保留学籍入伍并退役的 2018 届应

届专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的实行计划单(报考专业须符合招生 范围,详见专业招生计划)。

5.入伍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护理高(专科应届或 往届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我校护理学专升本专业。

(二)考生网上信息填报

2018 年报考我校专升本的考生采用网上信息填报的模式, 由高职专科层次应届毕业生毕业院校负责通知采集审核考生 基本信(包括退役的应届专科毕业生)考生填报毕业院校 采集审核时间为 2018  4  17 日至 4  20 日。

考生毕业院校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联网读取考生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同时使用摄像头联网采像。毕业学校在 录入考生毕业专业、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后打印考生报名信息 身份证采集方式为“录入”的考生,需在报名信息表骑照片 加盖毕业院校公章凭此表及其他身份证(临时身份证等 我校进行资格复审。

(三)报名

(含退役的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持由毕业院校通过报 名系统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填写报考我校专业等信息签名 后携带身份证原(退役的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还需携带退伍证 原件及复印件 2018  4  23 日到我校梅山路校(合肥市 梅山路 81 号)新行政楼三楼 310 室进行资格复审、缴费;荣立 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(专科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

(立功授奖证书、授奖命令、退伍证和民政部门证明等)原件、 复印件参加复审(应届生)及报名(往届生)

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缴费(120 /生)。缴费后考生本人 请于 5  12 日(800- 12:0014:301730)至我校梅山路


校区(合肥市梅山路 81 号)新行政楼三楼 310 室凭身份证领取

准考证。

八、考试

(一)考试科目

护理“专升本考试科目为两门分别为英语和专业课

(人体解剖学、生理学合卷),每门科目总分 150 分。

(二)考试时间

 

考试时间

 

5  13 

上午

 

9:0011:00

下午

 

14:3016:30

 

 

考试科目

 

 

英语

专业课(人体解

 

学、生理学合卷)

 

(三)考试地点

考点设在安徽医科大学梅山路校(合肥市梅山路 81 号), 具体考场安排另行通知。

九、录取

1.“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在学校纪检监察 部门的全程监督下组织实施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网站公示一 周后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。拟录取时间  5 月中旬。

2.录取原则:实行“学校负责、考试院监督”的录取体制。德智 体全面考核,择优录取;公平竞争,公正选拔。我校根据考生成 绩情况,按计划数与专业合格生源数不超 12 的比例确定 门考试科目最低资格线(不低 50 ),再根据考生两门科目成绩按 1:1 划定专业录取总分控制线。在合格考生(即考生达


考试科目最低资格线和总分控制线)根据考生两门科目总成绩

 

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,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者。

 

3.录取期间计划调整:根据合格考生(考生达考试科目最低资格 线及总分控制线人数及分数结合学校实际向省教育厅 请增减计划。

4.其他事项:因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而产生的缺额,我校不 再进行递补录取。根据录取考生名单学校将按照规定发放新生

《录取通知书》并及时寄发考生本人。

 

十、有关政策规定

1、根据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 改革试点方(试行的通知(皖招办[2014]2 有关政 获得我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 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 及以上的护理专业高(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护理学专升 本专业的需在 4  17 -20 日参加网上信息填报并于 4  23 日携带上述比赛获奖原件复印件来我校梅山路校区新行政楼三  310 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可以不参加考试经我 校面试通过后可直接录(面试方案另行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 另行通知)。

2、退的应届专毕业生考我校升本,网上信 资格审查考试后在达到每门考试科目最低资格线和 分控制线的合格考生中,在单列计划中按总分排序从高到低 入伍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护理高(专科应届或 届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我校护理学专升本专业。录取办法按《教


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(教

 

20153 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好大学生入 伍正常的通知》(皖教学[2016]3 号)的规定执行。 十一、新生资格复查

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认真复查

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, 并上报省教育厅按照规定处理。考生报到时不能提供高职( )毕业证书,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考生,不得办理入 学手续,其入学资格无效。

十二、颁发证书

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 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。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 容须填在本校××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 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。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 予相应学士学位。

十三、学费标准

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 准执行。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标准 执行。

十四、联系方式 联系电话:0551-65167746 招生网址:zs.ahmu.edu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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